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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 成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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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南城,如果只说肉而不加其他定语,那么指的就是猪肉。这是最受欢迎的肉,不论鸡鸭鱼还是牛羊都比不上。不过正因为太普及了,反而没有以做猪肉出名的馆子。做海鲜做鸡做鸭做火锅都可以作为餐馆品牌主打,猪肉却不行,哪一家餐馆要是说我们猪肉做得特别好,肯定没人买账。猪肉做的特别好有什么可以说的,你要是做得不好,还能出来混?

    当然,术业有专攻,把猪肉分解开还是有人专门研究的。比如擅长做排骨的,擅长做肘子的,擅长做大肠的。今天牧飞星和唐楚云去的是叫做杨记猪杂粥,新鲜杀的猪,取出内脏,还热气腾腾的就切好下粥,新鲜得很。

    南城的猪实行集中屠宰,一般是凌晨进行,为什么到了晚上还有新鲜猪杂呢?那就不可说了,反正这家餐厅在郊区,过一条河就是农村,农村里面养了猪自己杀自己吃,谁也管不着,偶尔往外面卖一些,也根本查不过来。

    牧飞星和唐楚云两个去到杨记猪杂粥,老板马上就来了,拿着菜单问:“两位吃点什么?猪杂很新鲜,五点钟才杀的。”

    菜单只有一页,花样很少,牧飞星说:“要一锅大的猪杂粥,再要一份酸甜排骨,一份野山椒猪肚,再炒一份河粉,再要一份猪棒骨,再要个青菜,还有,额,阿云你还要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这个是什么?”唐楚云指着猪宝问。

    “这个啊,壮阳的。”老板笑得很暧昧。

    “那要一个试试。”唐楚云说。

    “好嘞。”老板答应下来,“你们多少人?”

    “十个左右吧。”牧飞星知道说两个肯定又要罗嗦。

    “十个人的话应该够了,要喝酒吗?”老板说。

    “没有下酒菜啊。”牧飞星说,“再来两个下酒菜吧,要椒盐排骨和酱香猪蹄,先来一打啤酒吧。”

    “等人齐上菜吗?”老板问。

    “不用,准备好就上吧。”牧飞星说,“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,我自己先吃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新鲜猪杂,要是放太久不好吃的。”老板说。

    “不好吃让他们自己再叫一份呗。”牧飞星说。

    “我只是提醒一下。”老板说,“马上就上了啊。”

    大份的猪杂粥真的很大,用个比洗脸盆还大的砂锅装着,粥水里面满满的都是猪肠猪肝,牧飞星很喜欢吃。唐楚云却不怎么喜欢,“能量密度太低了,全是水。”

    这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好不好,再说里面不是还有猪杂吗。酸甜排骨太酸,野山椒猪肚太辣,猪棒骨倒是不错,里面的骨髓很好吃,但是一根棒骨只有那么一点骨髓,根本不够吃。猪鞭虽然有噱头,吃起来其实没什么意思,也就是多点味道的猪肉,多出来那些还不是好味道。

    “这家店不行。”唐楚云不屑一顾,“分量根本不够。”

    “喂喂,两位,你说我们不好吃也就算了,分量不够算怎么回事?”老板刚好路过,一听就不乐意了。

    “你看我们点了这么多菜,还说够十个人吃,现在两个人就吃完了,还没吃饱。”牧飞星说。

    “啊?”老板一看傻了眼,“这是怎么回事?不应该啊,你们点了这么多东西,两个人就吃完了?”

    “你看我们这桌还有第三个人?”牧飞星问。

    “菜量比以前的确是小了些,原材料涨价太快,我们也没办法。不过这么大锅粥,你们两个人吃完了?还有排骨和猪肚啊,还有一大盆炒粉。就算十个人不够,七八个人应该可以……要不我送你们一个猪肘子?”老板说。

    这么好说话?牧飞星的目的并不是猪肘子,他问:“你们是不是自己养的猪啊?”

    “不是,都在乡下收来的,自己养哪有这么多功夫。”老被说。

    “就是过了河那条村子吗?”牧飞星问。

    “到处都有,那边也有,谁养了猪出来我们就跟谁买。”老板说,“现在农村很少养土猪的,全都是杂交的外国猪,要弄几头土猪可真难,连土洋杂交的都很少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最近有个同学聚会,想要弄条杀好的整猪,最好是土猪,不知道上哪里买。”牧飞星说,“去打听了一下说要杀猪必须去屠宰场杀,屠宰场又不接个人生意。”

    其实牧飞星根本没去过屠宰场,人家凌晨开工,他凌晨起不来。其他时间上门,屠宰场一个人都没有,有人也不会专门为了牧飞星一个人把整条生产线开动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容易,你过河,河那边就是乡下,可以自己杀猪的。我们都不乐意跟屠宰场打交道,规矩太多,又麻烦。你们要找纯正土猪,那是很难了,杂交土猪还有不少,你去找阿本,他的猪素质比较好。就住在村子边,三层楼那个,就那栋。”老板指给牧飞星看。

    付了饭钱,走过河,牧飞星和唐楚云马上就见到了阿本。他家三层楼,第一层用来养猪,第二层用来放杂物,第三层才住人。上了三楼,装修得很漂亮,但是有一股淡淡的猪粪味挥之不去,要是牧飞星,那是绝对忍不了的。

    “牧老板要买土猪吗?”阿本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人,很瘦很黑。

    “对。”牧飞星说,“多少钱一斤?”

    “整猪的话,是七块一斤。”阿本说。

    “七块啊?”牧飞星心想这价钱还真便宜,比在菜市场买猪肉合算多了。那里随便带皮上肉都要十几块,排骨更贵,连骨头都要十块多,以前牧飞星一个人的时候,想自己烧点骨头汤来喝,觉得骨头太贵,都是买猪肘子,把肉切下来做了,骨头烧汤,结果根本不好喝。以后再想喝骨头汤,就直接去外面喝算了。

    “一头猪大概180斤到200斤,杀好应该是一百五到一百六十斤。你们要不要猪头?如果不要猪头的话,杀猪就不用另外收费了,只要把猪头给杀猪的就行。”阿本接着介绍。

    “要猪头呢?”牧飞星问。

    “那要收30块钱。”阿本说。

    猪头也很好吃,30块就30块吧,猪头好歹也有十几斤重的呢,30块就卖掉不划算,牧飞星说,“留着猪头。”

    阿本把他们领到楼下问:“你们要哪一头?”

    这里有几十头猪,都是细胳膊细腿大肚子,脸上满是皱纹,十分丑陋。牧飞星看来看去,都没看到有特殊生命能量的,只好问唐楚云:“阿云你喜欢哪一只?”

    “那只吧。”唐楚云指了一头最肥的。

    “要那只吧。”牧飞星说。

    阿本把猪赶出来,绑起来上了台秤,足足有240斤。每斤七块钱,那就是1680块,一头猪杀好之后算八成出肉率,那就是八块多九块钱一斤,别说土猪肉,普通猪肉都没这个价。

    不过具体看赚多少,还是得杀好了才行。阿本叫了几个同乡来帮忙,少了一大锅热水,把猪吊了起来,一刀捅进心脏放血,放干净以后扔到门板上,用热水一勺一勺浇在猪身上,同时使劲刮毛。

    “不是扔进热水锅吗?”牧飞星问。

    “现在没有这么大口锅了。”阿本说,“还是这样方便!”

    “能刮干净吗?”牧飞星有些不放心。

    “这样更干净呢,一勺子一勺子全是开水,刮毛的时候刮得干净。用一口大锅,扔下去的时候是开的,捞起来就降温了,那才叫刮不干净呢。屠宰场那种机器更不行,噼里啪啦一顿打,快是快了,会把猪皮打破,卖相不好。”

    给猪刮毛是很繁琐的活,牧飞星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了,左顾右盼的时候,忽然看到几个穿着骷髅衣服的人从远处走过来。那些不是骷髅帮的人吗?怎么跑到这里来了?

    “别管他们。”旁边有人说,“都是些肥猪流。”

    “肥猪流?什么肥猪流?”牧飞星问。

    说话的是阿本叫来帮忙的亲戚,也是村里人,跟牧飞星解释说:“现在经济不好,很多人找不到工作,尤其是那些十几岁的年轻人,不好好读书,又不肯吃苦,在村里混不到饭吃,把头发染得无颜六色,整天偷鸡摸狗。”

    “非主流是吧。”牧飞星总算听明白了,人家非主流抽烟喝酒烫头,可不一定偷鸡摸狗啊。

    “最近还跑到城里做坏事去了,真怕他们连累村里。”那人说。

    “好像加了个什么帮。”阿本说。

    “骷髅帮嘛。”另一个亲戚说。

    “一听就不是好东西。”阿本说。

    “管他们呢,反正和我们没关系。”那亲戚说,“我们干活吃饭,管好自己就行了,他们就算被警察全抓了又怎么样。”

    “被警察抓了没事,就怕他们在外头得罪人,跑回村子里,人家追过来寻仇。”阿本说。

    “怕个鸟,我们没有刀吗?”那亲戚说。

    “我家里这么多东西,可真怕影响生意。”阿本说。

    谈话间猪已经刮好毛了,又吊起来,用一把大砍刀把猪头砍下,开膛破肚,拿出内脏,又把排骨里脊五花肘子分开,都装在大塑料袋里面,交给了牧飞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