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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节:死在吉时7 为未来加更

作者:拉风熊猫Luck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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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叫了一声小黑。

    它却像没有听到一般,继续吸收月华。

    我不禁想起叶子暄所说死尸日月精华容易发生尸变,那小黑呢?它本身已经有尸毒在身,如果它若发生变化,那变成什么?三尾虎僵?

    我不敢继续想下去,急忙又把它紧紧地搂在怀中,不让它接触月光,但它一直想挣扎着出来。

    “虽然现在叶子暄已经受了重伤,但不代表没人帮他,那夜我竟然梦到了张天师,以他所说,是在点化我,其实是在点化叶子暄,毕竟他拿着张天师手中的那把砍柴刀,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?”我一边听着这女生唱歌,一边对小黑说:“如果你不明白,我就直白一点告诉你,那就是,纵然叶子暄被打死,他都有可能再活过来,因为他有后台,而你呢,后台是我,只可惜,我到目前为止,还不清什么是四十二手眼,只能用自己本身所带的手眼,看个妖魔鬼怪什么的,除此之外,没有任何用处。”

    小黑也不傻,听我说完,它竟然慢慢的老实了。

    那女声依然细细传来:

    夜静更深面对朗月,朗月清辉亮。

    行遍天涯离开家园,沉痛看月亮。

    何堪天涯回首家乡,夜夜暗盼望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听后依然倍觉伤感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少年离家老大还这种经历,是很难体会,我虽然不是少小离家老大还,但长年在外,也感到心酸,想上年时,母亲曾说,六年未见一面。而如今唱此歌之人,更是以情动人,如果不能理解离别之苦,是不能唱出这首歌的,看来也同时天涯沦落人。

    听着听着,竟如催眠曲一般,慢慢睡去。

    不知何时,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坐地一个简易的茶亭虽的木头方桌前。

    四周有几个穿着粗布衣的人,正一边大笑,一边喝茶。

    我面前也有一只粗瓷大碗,不过已经空空如也。

    旁边还一个穿着青色布衣的伙计正在为客人们端茶送水。

    茶亭前面,有一面茶旗随风飘扬。

    “我怎么会在这里?我不是在小区的凉亭里坐着吗?”我看了看自己的装束,并没有变化,与他们这些人相比,显得有些特立独行。

    先不管这个,我一看怀中,小黑也不见了:这个是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我左看右看,依然看不到小黑,它在哪里?

    我急忙站身,却不想提着茶壶的伙计来到我跟前说:“客官,你还没付钱呢?”

    “付钱,付什么钱?”我有些惊讶。

    “茶水钱啊,一文。”

    “茶水钱?我没喝茶啊。”我急忙说,我确实没有喝茶。

    “客官,你是想喝霸王茶吧?要是真没钱,直说一声,不要喝了之后不认账”。伙计一幅不开心的语气。

    这伙计一说,其他人也看到了我,不禁指指点点说:“这人一看就不是好人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喝茶钱都要赖账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,但感觉这样毕竟不好,于是掏了掏口袋,摸出一块钱纸币给他。

    谁知他看了看说:“客官,我们这小本生意,不收银票。”

    “银票?我这是人民币好吧。”我对他说。

    伙计一脸不解:“什么是人民币,我们只收银子或者铜钱。”

    听到这里,我又向四周看了看,发现这里只是一风尘仆仆的土路,两边有绿树相映,太阳已经偏西。

    一眼望去,前不着村,后不着店。

    “这是哪里?”我问伙计。

    “这是郑郡的外围,这条路可以通往神都洛阳。”

    “神都洛阳?”我听到这里越发迷惑:“现在是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“现在是大周垂拱元年。”

    大周垂拱元年?擦,垂拱元年是哪一年?我听这里,不禁愣了一下,这家伙明显是期负我文化水平低啊。

    伙计看我一脸不解,便问:“你不是本地人?”

    “嗯,我是外乡人,这样吧,你那碗茶我先赊着行吗?等我搞清现在的状况之后,我再还钱,怎么样?”我此时已不想再与他多说,找小黑要紧。

    但那伙计却依然不依。

    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典故于是就出现了。

    就在我与他争执之时,一男一女走到我们面前,男人问伙计:“小二大哥,这么兄台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他没付钱。”伙计非常不爽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来付。”男人笑着说。

    “一文,谢谢。”伙计马上变的非常高兴。

    那男人就要从包袱中取钱时,那女的小声说道:“哥,我们这次去神都献宝,盘缠本来就不够,你还要替他们付钱?”

    虽然小,但还是被我听到了,我也感觉挺不好意思的。

    那男人说:“红衣,不过一文钱而已。”

    随后便将一文钱交给了伙计。

    伙计心满意足地走开了。

    这时我仔细看了看他们:那男人身穿白色的长褂,虽然有些破,但是缝补的很仔细,也很干静整洁,看年龄也不过二十出头,虽然不是富贵人家,但是气宇轩昂,一看便是人中龙凤;跟着他的女孩,不过二八年华,身穿红衣,衣服并非新衣,但也很干净,扎着两个马尾辫,虽然没施粉黛,但看上犹如小荷出水一般秀丽。

    “多谢兄弟,在下赵子龙,改日一定加倍偿还。”我非常感激。

    “赵子龙?可是三国名将?”他问。

    “同名同姓而已。”我笑道:“敢问高姓大名?”

    “兄台客气,免贵姓李,这位是舍妹红衣,在下淳风。”他作揖说道:“我们因为有急事,后会有期。”

    李淳风,好熟悉的名字,可我依然想不起是谁。

    看着他们兄妹二人向前走去,我不由跟了上去:“李大哥,你们要去神都献什么宝呢?”

    二人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李淳风不由笑道:“我看兄台面相清郎,眼神清静,也不是奸诈狡猾之徒,实不相瞒,家父偶然之间得了一颗黑色的珠子,发现它非普通的奇珍异宝,似乎可以下通幽冥之地,便给它起了一个名字:幽冥灵珠。”

    “幽冥灵珠?”听到这里,我顿时感觉比偷看女人脱衣服还要兴奋:“李大哥,能否让小弟开开眼?”

    看他有些迟疑,我不由说:“李大哥,请放心,我只是看一眼,绝无半点贪念。”

    说句实话,我确实想看,必竟因为这颗珠子也差点被砍了几次,先是进丰,后是南联,然而付出这么大的代价,也只是听说,却从来没有见过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一点时,这颗珠子,我也明白,我无福去享。

    李红衣这时说:“哥,赶紧走吧,咱们先替他付了茶钱,他还不知足,还想着我们这个宝贝呢。”

    这时李淳风问:“兄台,我刚才看你听到幽冥灵珠,似乎熟识,莫非你知道这珠子的妙用?”

    “没错,不瞒李大哥,此珠子是否下通幽冥不知,但我听说的是含在嘴里,便可长生不老,千秋万代,仙福永享。”

    李淳风听后,却并无惊讶之情,只是问:“兄台,你说的可当真?”

    我心暗想,别人说的,我一字不差复述,并没有私自改编,这一点当然是真的。现在不但黑白两道想抢进丰这颗珠子,就连玄门高手也在争夺,能不能长生不知道,值钱倒是错不了。

    李淳风听后说:“既然如此,我更应该去把这颗珠子奉献给当今圣上,希望天下百姓能永享太平盛世,不再饱受战乱之苦,妻离子散,颠沛流离。”

    “我只看一眼,可以吗?”我又问道。

    李淳风这次没有拒绝,从包袱中拿出一个白布包裹,里一层外一层打开,最后像一个尸丹那么大小的黑色珠子出现在我面前。

    第一次见到幽冥灵珠的真颜。

    除了与尸丹外表一样之外,其它有诸多不同,尸丹只是外表有一层黑色的煞气,质地非常非常浑浊,而幽冥灵珠则并没有这层煞气,虽名有幽冥,但是却闪现着许多祥和之光,晶莹剔透,犹如一颗黑珍珠一般,只看表面,便是非凡之物。

    看完之后,我便让他包了起来,同时问道:“李大哥,这种宝贝,令尊是如何得来的?”

    “这宝贝来源也确实神奇,前些日子,我们家的那头公猪竟然生一窝猪崽,于是我爹夜观天像说公猪生崽,有违天道,地下必定有妖,便在我家猪圈处挖下六尺,妖没挖出来,却挖出了这个。得了这个东西之后,我们家也怪事频出,经常看到死去之人,不过这些人并不害人,所以我们就感觉它能下通幽冥。”

    “令尊真厉害。”我不由赞道。

    “我爹是当地有名的半仙。”李红衣在一边插嘴说道。

    李淳风不由轻笑:“红衣,大人说话,你不要乱插嘴。”

    李红衣也撅起嘴巴:“哥,我不小了,你还说我。”

    李淳风笑了笑:“子龙兄台,你不要见怪,舍妹年幼且调皮。”

    李红衣听到这里,不由冲李淳风吐了吐舌头。

    我笑了笑说:“不怪,不怪。我们也是有缘得见。”

    这时李红衣拉着李淳风的袖子说:“哥,我们快走吧,天马上要晚了,我们至少要赶到郑郡,才有客栈住啊。”

    李淳风这时又作揖道:“子龙兄台,告辞。”

    我也作揖道:“拜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