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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二百八十三章 可记玉女炼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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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因为将心比心,如果别人看见自己出错,也幸灾乐祸或者一棍子打死,那自己心里肯定不好受。所以,对于犯错,不论是自己还是别人,要有宽容之心。

    敢于知错,是指对错误的认知态度。有的人,认为自己都是对的,从来没错过,就算有错,也放在一边,不管不顾,或是躲着走。

    这,当然是不对的。

    虽说对错是相对的,但是,对于每一件具体的事情,对错是可以划分得很清楚的。所以,要知对错,尤其是错误,要敢于去知道,不能视而不见,也不能绕着走。

    勇于认错,是在敢于知错上的升华。很多人,就算知道自己错了,要是让他认下,也是很难的。这也难怪,趋利避害,是人之本性。做对了,得了好,都想抢。做错了,遭埋怨,都不想认。所以,要达到这个“认”字,是需要很大勇气的。

    但是,很多时候,不认是不行的。即便一时不认,或是遮掩过去了,可总有一天还会找回来,甚至铸下更大更多的错。正如那句古惑仔电影里的名句——“出来混,总是要还的”。

    而且,真正经历过很多对错之后的人,会非常清楚如果不认错意味着什么样的后果。就像“一句谎话需要用十句甚至一百句谎话来圆”,一个错误的隐瞒也往往需要用十个错误甚至一百个错误来遮盖。

    反过来,“认”了往往就没事了。看上去对自己是一种“抑”,却是去除浮华,回归真我。更何况,别人看到你“认”了,往往就不再苛责你了,反而会觉得知错能改,千金难买。于是,内外环境能能够得到极大的改善,就变成“扬”了。

    这,就是一种境界的提升。

    重于纠错,则是勇于认错上的再升华。

    实际上,知错、认错,根本目的还是在于改错、纠错。如果只知而不改,只认而不纠,那还不如不知、不认。正所谓“不知者不为过”,你都知错、认错了,却还任由错误存在甚至一而再、再而三地发生,在一个地方跌倒三次,还不知悔改,没完没了地跌下去,那就应该真去医院查查自己的情商和智商是不是负数了。

    对于这几点,唐卡是深有体会的。

    以前的他,可不是现在这样。那会儿的他,被人称为“跛腿将军”,对于写大稿子、搞研究这类的事情,部是避之唯恐不及,恨不能跑得远远的。反过来,他热衷于搞搞协调、交换交换资源、把事情办成。

    所以,对于亦选书记布置的带有钻研性质的任务,他总是想方设法转移给别人,比如研究室,比如秘书科。真正出了错,他也不用担着,久而久之,就真成了无错之人了。

    本来嘛,错都是干出来的。你都不干这方面的活儿,哪儿来的错啊!

    或许,有人会说,这也不叫错,只是扬长避短而已。

    但是,他其实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错,也知道不是长久之计。所以,相比一般不知错的人来说,还算强了一些。不过,即便是强,也强得有限。虽然知错,但就是过不了心里这道坎儿,看不明白其中的道道,总想着再拖拖,总会好的。

    却没想到,这一拖,就真成了“跛腿将军”。直到遇到了路晴,王亦选严令她对自己实施“地狱训练”,才算是打通了他的“痛症之结”。

    应该说,一开始“炼狱”的时候,他也是极度挣扎的。但是,站在他面前的,可是未婚妻、路老爷子的亲闺女、王亦选的亲师妹,想挣扎也没用,只能被迫接受。

    却没想到,在被迫接受之后,一种不可思议的变化正在慢慢到来。

    要说这绝大部分还得归功于路晴,她给唐卡下的第一个通谍就是,你错了这么久,在笔头上输给宗欣承已经不是一星半点了,必须承认这个事实。

    唐卡当时不服,但是想想,还是低下了头。别说,路晴才来西京几天,就已经看得这么清楚了。自己待了这么多年,还是煮熟的鸭子——嘴硬而已。

    当自己说“认”了之后,路晴笑了,说认就好。只要认了,就能把这么多年犯下的错一点点扳回来。而反过来,如果不认,就只能越错越远,差距越拉越大。这里外里一叠加,差的可就不是一星半点了。

    唐卡到这儿还只是口服心不服,按照他当时心里的想法,这些道理都知道,可是就算认了,又能扳回多少呢。

    当然,这种心中不服只持续了半天不到,就迅速被小路老师的“地狱训练法”给颠覆了。

    这位小路老师,竟然让他一遍又一遍地抄写范文。

    这丫头,难道要把我当成小学生么?

    当然,虽然不解,也不屑,但王亦选说过,如果他连路晴的话都不听,那就真的无可救药了。于是,在抄了同一篇范文三遍之后,他好像明白一些什么了。

    却在这个时候,路晴突然把他手里的东西全部抽走了,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与刚才所抄同样的题目,让他再写一遍。

    他当时就愣住了,这不是教小学生“默写”么?

    愣归愣,小路老师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不知道从哪来找来的秒表,严肃说道:“给你十分钟,把这题答完,可以用刚才抄的话,也可以加上自己的理解,但是只有十分钟!”

    乖乖,这还真是把自己当才启蒙的小学生啊!小爷再怎么不济,也是西康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好吧,就说大学光顾着泡美眉去了,但是好歹也是科班出身,总是有些功底的好吧?

    于是,他愤而写之。

    别说,这么一愤,还是激发了不少。刚才抄了三遍的那些东西,不知道为什么,这会儿就像刻在自己脑海里一样,非常清晰地浮现出来。所以,他写得很快。而且,说来也奇怪,在快速写起来之后,他还真的往里面加了自己的一些东西。比如说原来范文回答的是三大点,他自己又多加了一大点,变成四大点,使整个答题显得更丰满一些。

    十分钟后,他还真是答完了。

    小路老师二话不说,直接把卷抄起了,一开始只是不屑地看了一眼,但是看完之后,脸上竟然有了一丝笑容,说出一句:“我本以为,你这错到家的家伙,是因为笨导致的。现在看来,只是为了偷懒嘛。别说,还算有些小本事的!”

    他急忙接话:“是么?这么说,按照你刚才说的理论,我是不是离宗欣承的距离已经拉近不少了?”

    小路老师白了他一眼:“得了便宜就卖乖,如此沾沾自喜,也是你错到家的原因之一,知道么?”

    他不敢再得意,只能悻悻问道:“那我们接下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小路老师不动声色:“接着抄!”

    他哭笑不得,却不敢违逆,只能继续苦行僧一般接着抄,接着被路晴抽走抄写的东西,然后默写刚才抄的内容。

    一连三遍。

    不过,在这三遍之中,他自己感觉还是有变化的。那就是手虽然写酸了,但是这种短暂时间的抄默方式,让自己的思维和逻辑能力都得到了增强,或者叫“唤醒”。

    一个突出的体现,就是他第一遍默写的时候,加了一点内容。到第二遍的时候,则加了两点内容。而到第三遍的时候,他已经加了四点内容,而且还舍弃了原文中的一点。所以,这第三遍答题,他默写出来的内容,仅有两点是原文,其他四点全是他自己的观点了。

    小路老师一如既往的不动声色,而且反过来问他:“让你自己给自己打分,能打多少?”

    他又展现了痞子本色:“那当然是一百分了,甚至还得加分,比范文都多出这么多丰富的内容来,怎么也得给了一百四五十分吧?”

    小路老师忍住不笑,又白了他一眼,把他手里的卷子抽走,然后又递给他一张白纸,快速在上面写了一道题目,说道:“既然你这么自信,那么现在什么范文也不给你,任由你写,还是以十分钟为限,看你能写出多少来?”

    他大吃一惊:“这么快就进入实战了?”

    吃惊归吃惊,她已经按启了手里的秒表。于是,只得赶鸭子上架,有多少写多少吧。不过,说来也奇怪,刚才自己加出的那四条在一瞬间全浮在了脑海里。其实想想看,刚才那题虽然与这题领域完全不同,但回答思路可以差不多嘛。

    于是,十分钟之内,他真的全靠自己把这道题答完了。而且,比刚才默写那题写得还多,竟然写了七点。

    小路老师的脸上有了一些微笑,又按照同样的方法,让他又进行了两次类似的练习。

    他二话没说,提笑就写,而且一次比一次写得多。到最后这次,他竟然写了九点。

    小路老师叫停:“好了!休息一会儿!”

    然后,她把一份完整的考试题与回答范文拿给他看,让他找找不同。

    他看了看,很是惊讶,不由感慨路晴确实是“一代名师”。

    原来,这份完整的考试题,一共六道题,全是她刚才让自己抄默或新出的集合。也就是说,她让自己看似无序练习的是分体,归拢起来,竟然是一个有序合体!

    这太艺术了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