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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九十四章 宝剑锋从磨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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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好一个唐卡!只用了一个无中生有,借花献佛,就把路晴这个始终埋藏于心里的疑心病做了根治!

    其实,虽然说路晴因为父亲的影响,这方面的疑心确实比一般女孩子要重一些,但是话又说回来,哪个女人不多心呢。尤其是恋爱中的女人,始终向往着忠贞不渝的爱情,既要求自己做到,也希望自己所爱的男人能够做到。而事实上,这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也就是他唐卡,把这么难搞的问题都解决了,对于其他女孩子来说,就更不是问题了。

    只见她重重点了点头,脸上泛起发自内心的笑来,主动与他一吻,转身收拾去了。

    他笑了笑,心里无限得意,看看时间,四点一刻,还有九题,如果抓点紧,在六点前全部搞定也不是没可能的。

    于是,他稳了稳心神,略作思索,继而开始奋笔疾书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时间很快过去,在五点钟的时候,他已然写完了四题,平均速度已经达到了十分钟左右一题,看看只剩下了最后五题,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写下去,铁定能写完。他振奋了精神,长出一口气,使劲甩了甩发疼的手腕,开始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。

    一题,两题,三题……

    就在五点五十五的时候,他竟然将最后一题答完了!

    他笑了笑,放下笔,前后翻了翻答题纸,竟然写了有十多页。看着这一天满满当当的成果,他在得意之余,也油生不少感叹。

    古诗有云:“宝剑锋从磨砺出,梅花香自苦寒来。”还真是这样,任何一个人的成功,都是以辛苦和汗水作为铺垫的,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。对于平时喜欢偷个小懒,玩点儿小智谋的他来说,这两天算是彻彻底底地受到了教育,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    他隐隐约约有一种感觉,象骆老爷子和王亦选,能够走到今天这样的成功地位,靠的绝不是耍小聪明和偷懒,在他们的脑瓜子足够机智的背后,肯定是由数不清个日夜的汗水积攒而成的。

    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。或许这就是王亦选强力要求路晴来给他当老师的本质含义吧!

    按照路晴的嘱咐,他通篇检查了一下,没有发现什么疏漏和需要补充的东西,于是将笔放下,看了看时间,五点五十八分,还有两分钟六点。

    他站起身来,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,决定去看看她收拾得怎么样了。于是,蹑手蹑脚地出了门,各个房间看了看,并没有看见她。听到洗手间里有水流的声音,还有她很是欢乐的歌声,不由地笑了,悄然来到了洗手间旁边。

    洗手间的门没关,隐约能看见她戴着防滑手套,正在一个盆子里使劲搓洗着什么,一边洗还一边哼着歌。他决定给她来个恶作剧,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一下子把门就推开了,还没等她反应过来,就径直来到她的身后,一把从后面抱住了她。

    “哎呀!”她欢笑的歌声戛然而止,手中搓洗的动作也停了下来,惊呼道:“你这个坏家伙,搞什么突然袭击,也不说一声,吓死我啦!”

    “哈哈!”他紧紧抱住她,感受着她翘臀的紧致,坏笑道:“我看你这么开心,就忍不住闯进来了,你在洗什么呀,怎么搓得这么用力?”

    “哼!还说呢!”她定了定神,回过头来微微一笑:“我还以为你这个家伙是个爱干净的男生,却没想到只是表面现象,什么书桌、衣柜啊,表面上挺光鲜,可里面全落满了灰。你说怎么会这么脏?难道你自从买了这些家具之后,就从来没有收拾收拾里面么?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他尴尬地挠了挠头:“宝贝儿!不怕你笑话,我平时如果收拾的话,真是就把外面擦擦,里面很少收拾。那个衣柜是装修完以后新买的,那个书桌还是我大学时候用的呢,因为有些意义,所以一直就没扔,里面还真是从来没收拾过!”

    她点点头:“难怪!都快赶上大功率的吸尘器了。里面全是灰,好容易才弄干净!我要是有时间啊,一定把你这些衣服啊、书啊什么的统统整理出来,好好把里面弄弄,再放回去。现在没这么多时间,只能简单替你擦擦了。就这,我就已经投洗了二十几回抹布了!”

    “哎呀!宝贝儿!”他爱惜地托起了她的手:“你可是千金大小姐,这细皮嫩肉的,可别这么费力了。要是把皮给搓破了,我可得心疼坏了!”

    “嘿嘿!知道心疼就好!”她笑了笑,举起了防滑手套:“幸好我在你的厨房里找到了这个!不过,你家里什么都有,就是没有称手的抹布,挂在厨房的那一块太小了,还不是纯棉的,一点儿都不好用!”

    他瞪大了眼睛:“那你手里的这一块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哈哈!”她笑道:“这是我在收拾你那个最邋遢的书桌时找到一件肩膀上破了洞的球衣。我当时就想这肯定是你哪年哪月遗忘在这儿的了,要不然你肯定会把它放到衣柜里去,见它已经破了洞,也实在脏得不行,我就把它拿来作抹布了,没问题吧?”

    “球衣?肩膀上破了洞?放在书桌里?”他摇了摇头,怎么也想不起来怎么会有球衣塞在书桌里,难道是大学时落在里面的?

    可是,在她把手里的“抹布”搓干净了让他看时,他的摇头动作停止了,嘴巴一下子张得老大,都快能塞进一头牛去。

    “这件球衣是不是米黄色的,而且一个袖子长一个袖子短?”

    她眨了眨眼睛:“应该是吧,我看到的时候已经很脏了,看不出来什么颜色,至于是不是一个袖子长一个袖子短,现在把它打开来,比较一下就好了!哎呀!还真是,一个袖子长一些,一个袖子短一些,看来你对这件球衣的印象还是挺深刻的嘛!”

    他苦笑一声:“宝贝儿!你可是真能找,我就这么一件宝贝,还被你给翻出来当了抹布!”

    “啊?”她瞪大了眼睛:“不会吧?你居然把它称为宝贝,看来它对你确实意义重大啊,我不会干了一件大错事吧?”

    他勉强笑道:“呵呵!其实也没什么事,这是我在大学第一次代表系队出战就得到全院冠军时的球衣,觉得挺有纪念意义的,就保留了下来,只不过时间太长了,忘了放在哪儿了!”

    而实际上,虽然他脸上保持着笑容,心里却在“滴滴答答”地向下淌血。刚才的那句话,只是他灵机一动扯出的一句谎而已。这根本不是什么夺得全院冠军的队衣,而是他在大学里的“初恋情人”左青,也就是左赫的姐姐,送给自己的第一件礼物。

    那会儿学校里时兴健身,他除了爱好打篮球之外,也经常去健身,久而久之,他的右胳膊就变得比左胳膊粗不少。而这会儿,正是他费尽千辛万苦将万人瞩目的左青悄悄追到手的时刻。那时候左青对他还很是上心,送他的第一件礼物,就是这件纯棉的球衣。而且知道他右胳膊比左胳膊粗不少,这件衣服还是特意去专卖店为他单独订制的。

    穿上这件球衣,他一时春风得意,情场球场双丰收,后来被系队挑中,虽然只是替补队员,但系队最后夺得了全院冠军,却是不争的事实。

    在那个青青校园里,这样一件球衣几乎成了他们美好爱情的象征,他也非常喜爱它,只有重要比赛时才把它罩在队服外面热身,平时都舍不得穿。一直到了大四下学期,左青毅然决定出国,把他一人孤伶伶的留在了国内,也宣告了他俩这份爱情寿终正寝。

    他的一贯性格,是不会去哀求的。可是,这个性格的养成,却是在大学毕业之后。总之左青要走的那一天,他还真的哀求去了,身上什么也没带,就带着这件她送自己的球衣。

    可是,不知道是不是天意,把这件衣服递到她手里的时候,她只是看了一看,就还给了自己,说了一句:“这件衣服肩膀上都破了洞了,说明咱们这几年的缘份也到了尽头,收起来吧,希望你以后会收到更好的球衣!”

    他当时就傻掉了,拿过球衣一看,可不,就在肩膀的正中央,破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洞,万念俱灰之际,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渐行渐远。可直到现在,他也没搞明白,这个破洞到底是怎么来的,记得在这之前,明明是好好的啊。

    左青走以后,他曾经几次想下狠心把这件球衣扔了或者烧掉,可总是舍不得,总是傻傻地望着那个破洞发呆,他总有一种感觉,左青的心虽然随着这个破洞离去,但总有一天还会再从这个洞里钻回来。

    可一直等啊等,压根儿也没有再见过她,赶到听说她去了美国不久就结了婚,还有了娃。从此之后,受了刺激的他开始游戏花丛,也再没有央求过女生,只有女生央求他。而那一年,也正好是他被王亦选挑为秘书的时候。最有戏剧性的是,不知道为什么,这件破洞的球衣竟然再也找不着了,他也不再想去找了!

    原来这件衣服竟然被自己藏在了书桌里,难怪再也没见过它。

    一下子感叹万千,他不由怀念起自己的初恋之怀和青涩年华来。那时的自己,多单纯,就和现在的路晴一样。

    她的一番话这时惊醒了他:“夺冠的球衣啊,那还真是值得珍藏!哎呀呀,你看我真的干了错事,那怎么办,你惩罚我吧?”